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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到东西无处上交 失物招领处申城悄然"退隐"

[2006-11-7 3:16:06]  来源:浙江都市网

 

  中新浙江网11月7日电 “我在马路边,捡到一分钱,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……”这首儿歌曾经鼓励过很多人投入到拾金不昧的行列中。然而,最能体现这种文明意识的“失物招领处”,如今正从沪上公共场所悄然“退隐”。

  捡到东西后竟然找不到地方上交,丢东西的马大哈又不知该去哪里找失物。网友张先生近日在网上发帖感叹,他在人民广场捡到一串钥匙,却足足花了20多分钟也没找到合适的上交地点,“如今即使想拾金不昧,似乎也已经没有了方向。”

  记者昨日实地调查后发现,多年前曾在沪上商场、超市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遍地开花的失物招领处,如今正在慢慢消失,而多数人对此变化并无察觉。张先生的感慨引发了众多市民的热议,失物招领处是否有存在的必要?而社会学家认为,失物招领处“退隐”现象其实反映了社会公共服务意识的缺失。

  广场捡到一串钥匙无法“脱手”

  30多岁的张先生告诉记者,前几天他路过人民广场,途中忽然在地上发现一串钥匙,于是便捡了起来,心想钥匙比较重要,失主肯定会很着急,于是便在原地等失主。等了接近一刻钟,仍然无人前来认领,他决定将钥匙上交。然而,上交到哪里却让张先生犯了难,他在人民广场转了一圈,花了20多分钟,也没有找到可以接收的场所。

  “记得在10年前,在上海的商场、超市包括学校等公共场所都挂有‘失物招领’的牌子,丢了东西或者捡到东西就直接往这个地方去,非常方便。而现在,这些机构好像全部消失了,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。”张先生回忆起当年的情景,不禁有些感叹。

  公共场所失物招领处“淡出”视野

  记者昨天前往本市的商场、超市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调查,寻找久违的“失物招领处”。

  商场:在南京东路步行街一家大型百货商场,记者声称自己丢了钱包,问商场哪里有失物招领处?商场工作人员听到这一名词明显感到有些陌生,摇头说没听说过,并建议记者可以去服务台问问。

  而服务台工作人员称,商场并没有专门设置失物招领处,如果有顾客捡到东西,可以让商场进行广播,失主听到广播后可以前来取回失物。而在另一家商场办公室,一位40岁出头的经理表示,对失物招领处有印象。“大概七八年前,商场还设有失物招领处,不过后来撤掉了,这件事情便由办公室负责。”

  超市:昨天下午,记者来到家乐福中山公园店,仔细寻找后没有发现失物招领处,工作人员表示,顾客服务咨询一般在超市的服务中心。而记者在服务中心看到,窗口张贴的便民服务项目上也没有失物招领这项业务。

  工作人员解释说,一般顾客在超市内发现遗失物品,可通过服务中心广播通知。如果有人捡到失物,既可以向安保部门登记,也可以到服务中心来办理相关手续,只是这些情况都不普遍。因此,服务中心虽然办理这项业务,却没有把它列入便民服务范围内。

  车站:记者昨天下午来到长途客运总站的问讯处,询问这里是否有失物招领点?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没有设立这项服务。如果旅客发现遗失物品,可以及时与检票处的工作人员商量,趁车辆还没出站,自行回车上寻找。同时,问讯处至今还未遇到过有人送来失物的情况。

  经过多番寻找,记者了解到,部分火车站目前会提供失物招领服务。对于在列车上捡到的东西,如果一时找不到失主的话,都将登记入库,但失物很少被旅客领回。

  上交物品少,“撮合”难度大是主因

  为什么失物招领处会在这些公共场所渐渐消失呢?记者调查后发现,上交物品少和寻找失主难度大成为主要原因。

  一家大型商场负责人表示,撤销失物招领处一方面出于人员考虑;另一方面,现在交上来的失物也少了,不用花太多心思去处理。据统计,这家商场每月上交上来的物品也就是四五件。而在一家大型超市的记事本上,记者看到每个月上交遗失物品的数量最多也未超过10件,而且大多数是小物品。而在长途汽车站,则根本没有人上交过东西。

  此外,上交之后寻找失主也存在很大难度,一家超市经理坦言,如果失物中有证件的话,还容易找,如果没有证件的话,寻起来则很困难,特别是对于那些并不贵重的东西,一般失主不会前来寻找。

  目前,在公共场所捡到东西后如果找不到专门的上交处,公安机关是市民心中的第一选择。记者了解到,市民捡到东西,一般可上交给当地的派出所,再由民警负责归还,无法找到失主的就上交给上级部门。

  有人认为需保留,有人认为无必要

  “此前根本不知道商场还有失物招领处,东西丢了也没指望能找回来。”王小姐表示,她在商场丢过两次东西,只能自认倒霉。

  李先生观点较为直接,“设了失物招领处也没用,别人捡了东西不交上来,难道招领处还能去讨回来?”

  不过,也有市民认为,在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失物招领处是件好事,“首先,它可以树立一个标杆,让人们捡到东西或者丢了东西能够有明确方向。另外它还可以在精神上起到一个弘扬良好道德风尚的作用,不管是捡到值钱的还是价值不大的东西,上交都是一种良好道德行为的表现。”

  复旦大学社会学教授胡守钧认为,在公共场所有必要保留失物招领点。“设立失物招领点实际上是一种公共服务意识的体现,不管是顾客丢了还是捡到东西,至少有一个明确的方向,设立这样一个点是对顾客负责的表现,至于最终结果并不重要。”胡教授认为,招领点淡出生活实际上也反映了部分商家社会公共服务意识的淡薄。

  晨报提醒

  捡到、丢失物品怎么办?

  ●在街上或公共场所拾得遗失物,可送交当地公安派出所、巡逻民警手中;在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、学校等单位范围内拾得遗失物,可交给该单位的保卫部门。

  ●发现自己的财物丢失,首先应回忆丢失的时间、地点,并到遗失地点(当地派出所、商场、公共汽车站、出租汽车公司等)查询,若查询无结果,可到当地派出所查询登记。

  ●如失物已查获,并核对属实的,即可办理认领手续。认领失物时,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足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。如属国家机密的文件、资料,须凭有效证明方可认领。委托他人代领失物,须凭失主的委托书、证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认领。

  ●网上招领:若是捡到或者丢失东西,市民还可以进入相关失物招领网站,失主和捡得失物者都可在网上发布有偿招领信息,并明码标价需要支付或者得到的报酬。(作者:李晓明 王文嫣)